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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理解有误还是检验方法不合规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3-29
    来源:

    进口起亚极睿汽车驻车制动不合格

    标准理解有误还是检验方法不合规

    □ 李 兰 刘 曜 郭洲权 张南峰

    检验方法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按照标准规定应是驻车制动踏板行程的四分之三,实际上驻车制动在第9棘齿位置上时已超过制动踏板行程的四分之三。当驻车制动踏板推至四分之三行程(即第8棘齿位置)时,车辆不能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要求。

    召回2016年10月4日至2017年8月2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17年款起亚极睿系列汽车,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1760辆。

    2017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广州检验检疫局检出进口起亚极睿乘用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发布警示通告。2017年12月11日,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召回计划,自2017年12月11日起,召回2016年10月4日至2017年8月2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17年款起亚极睿系列汽车。据该公司统计,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1760辆。

    极睿乘用车是起亚汽车公司于2016年2月新推出的油电混合SUV车型,2016年底开始进入中国市场。自2017年3月起,广州检验检疫局新沙办事处在对多批进口极睿乘用车检测中,发现大部分车辆在习惯性操作,将驻车制动踏板踩到底的状态下,驻车制动率普遍偏低,几乎处于临界值,引起检验检疫人员警觉。

    经过风险布控和研究分析,驻车制动率处于临界值状态,难以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条件技术》(GB 7258-2012)第7.4.4条款相关要求:“驻车制动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应适当,操纵装置应有足够的储备行程(开关类操作装置除外),一般应在操纵装置全行程的三分之二以内产生规定的制动效能;驻车制动机构装有自动调节装置时允许在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内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在起亚汽车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后,仍无法明显改善的情况下,检验检疫人员预判该问题可能是因设计或制造缺陷造成。

    2017年10月24日,广州检验检疫局新沙办事处对新到港的8批次共348辆进口起亚极睿乘用车进行检验,该批车辆涉及DEH16E52WD6H、DEH16E52WD6L两个型号,均为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华城工厂制造,产地韩国。型号DEH16E52WD6H的车辆总质量为1900kg,整备质量为1485kg,总质量为整备质量的1.27倍;型号DEH16E52WD6L的车辆总质量为1900kg,整备质量为1443kg,总质量为整备质量的1.31倍。

    结合历史检验情况和大数据分析,广州检验检疫局新沙办事处根据GB 7258-2012中7.4.4条款要求,对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全行程三分之二以内制动效能检测,将其驻车制动踏板操纵到全行程的三分之二,其驻车制动力的总和为整车重量的11%~18%,小于整车重量的20%,其驻车制动性能(台式)不符合GB 7258-2012中7.11.2条款要求:“当采用制动检验台检验汽车和正三轮摩托车驻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时,机动车空载,乘坐一名驾驶人,使用驻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大于等于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0%,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 1.2倍以下的机动车应大于等于15%。”驻车制动操纵装置不符合GB 7258-2012中7.4.4条款要求。广州检验检疫局新沙办事处立即将不合格情况上报广州检验检疫局、广东检验检疫局,以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汽车分中心,并对该型号车辆采取口岸暂停放行的风险管控措施,启动质量安全风险调查工作。

    为调查起亚极睿乘用车驻车制动不合格产生的原因,2017年11月1日,广州检验检疫局约谈起亚汽车公司,广东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参与约谈。起亚汽车公司表示,经过公司内部调查,上述车辆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生产厂对标准要求理解错误,将驻车制动力总和设定为大于等于整车重量的15%,而且装配时驻车制动拉线间隙调整不当,导致其驻车制动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起亚汽车公司同时提出,极睿乘用车驻车制动机构装有自动调节装置,应按照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内标准进行驻车制动效能检测。广州检验检疫局要求起亚汽车公司尽快提供驻车制动机构自动调节装置的相关证据和材料,以确定检验条件是按照四分之三行程检测,并统计截至目前已入境中国的起亚极睿车辆数量及流向等详细情况。

    第一次约谈后,广州检验检疫局新沙办事处按照新检测标准进行全行程四分之三以内制动效能检测,其台试检验制动性能仍然为100%不合格。同时,随机抽取19辆进行路试复核检验,发现有9辆空载状态下停在坡度20%的坡道上时,正反两个方向均不能在驻车制动踏板操纵到全行程的四分之三时保持固定不动,驻车制动性能(路试)不符合GB 7258-2012中7.10.4条款要求:“在空载状态下,驻车制动装置应能保证机动车在坡度为20%(对总质量为整备质量的1.2倍以下的机动车为15%)、轮胎与路面间的附着系数大于等于0.7的坡道上正反两个方向保持固定不动,时间应大于等于5min……”

    2017年11月16日,广州检验检疫局组织技术专家再次约谈起亚汽车公司。起亚汽车公司展示了驻车制动自动调节装置实物,并通过PPT演示驻车制动自动调节装置工作原理和效果。起亚汽车公司认为,按照GB 7258-2012中7.10.4条款规定的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内的要求,按其驻车制动器棘轮结构,驻车制动踏板应推至第9棘齿位置锁止。广州检验检疫局指出其检验方法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按照标准规定应是驻车制动踏板行程的四分之三,实际上驻车制动在第9棘齿位置上时已超过制动踏板行程的四分之三。当驻车制动踏板推至四分之三行程(即第8棘齿位置)时,车辆不能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要求。

    经过检验台和路试两种方法测试,检验检疫人员确认起亚极睿乘用车驻车制动性能不合格,不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条件技术》(GB 7258-2012)第7.4.4条款、第7.10.4条款和第7.11.2条款要求。消费者在坡道等处停车时,如果没有对驻车制动踏板施加足够的行程,可能会发生车辆意外滑行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经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汽车分中心的技术分析和风险评估,确认该款车辆存在设计和制造缺陷。起亚汽车公司同意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结果,承认车辆不符合中国标准规定要求,并承诺对已经销售和库存的该型号车辆采取缺陷消除技术措施及生产线改善方案。

    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200号公告)和《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国发﹝2017﹞年43号)的要求,广州检验检疫局督促进口商落实召回工作,并开展缺陷消除后的监督检验。同时,提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警示通报,通知各进口汽车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起亚极睿乘用车检验监管。2017年1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据此发布《质检总局关于部分进口起亚汽车缺陷的风险警示通告》(2017年第8号),提醒消费者在操作该款车辆驻车制动时,要将驻车制动踏板踩至极限位置。同时,要求进口商尽快组织实施缺陷召回。2017年12月11日,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将自2017年12月11日起,召回2016年10月4日至2017年8月2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17年款起亚极睿系列汽车。据该公司统计,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1760辆。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调整驻车制动拉线间隙,以消除缺陷,而库存车辆将在消除缺陷后进行销售。

    本次案例是广州检验检疫局在口岸检出不合格后,通过风险分析和研判、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不断发现进口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最终促使缺陷车辆召回的又一典型案例。一方面,体现了检验检疫部门履职尽责、严格把关,维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有力凸显了广州检验检疫局以检测技术为支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工作举措,进口汽车质量安全闭环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2017年,广州检验检疫局新沙办事处共检验监管进口汽车29.89万辆,检出不合格1238批次、37269辆,货值125543万美元。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