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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研究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

    作者简介:殷剑冰(1989- ),男,壮族,图书馆学硕士,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现任职于东莞图书馆,研究方向:图书馆管理;冼君宜(1989- ),女,图书馆学硕士,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现任职于东莞图书馆,研究方向:图书馆管理和阅读推广。

    内容提要:利用文献调查法和网络调查法,对当前美国和日本两国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进行调查及梳理。通过具体分析其管理主体、设计流程、内容结构,总结两国在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建立方面的特点,并结合国外先进经验,提出我国在建设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推动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保证标准规范针对性和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

    关 键 词:图书馆 标准规范 美国 日本

    标题注释:本文系文化部文化行业标准化研究项目“我国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WH/Y02-2014)的成果之一。

    [中图法分类号]G259.2

    1 国外图书馆标准规范建设概述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ISO)和国际图书馆协会与机构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IFLA)是图书馆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国际性组织,其标准化工作具有普遍、广泛的参照指导作用。与此同时,各国图书馆界立足本国的文化与机制,因地制宜开展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工作,如《图书馆服务标准:全球调研》[1](1970)一书中就较为详尽地列举了当时世界各国的图书馆标准。国外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整体发展是循序渐进—— 一从单一、松散到多维、系统,从关注图书馆业务建设、服务质量、技术等,到开始逐渐重视标准实施效果的投入产出比的评估,从统一的标准到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分别提供给最佳服务方向的转变,形成了主流的图书馆标准规范发展轨迹。美国及日本作为目前国际上图书馆管理较为先进的国家,其图书馆标准规范已经发展出较为完善的体系结构,通过研究美、日两国的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可为我国建立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提供一些参考。

    2 美国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

    美国是世界图书馆事业举足轻重的领航者,通过其完善的图书馆规章制度建设可见一斑。美国图书馆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日趋合理、科学与完善,广受同仁关注。

    2.1 美国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概况

    美国是一个市场驱动且高度多元化的社会,美国标准有“分散模式”的特点,其标准体系以分散、独立、民间为主导[2]。图书馆标准规范亦是如此,没有一个完全由国家层面或主管部门来主导并要求强制执行的图书馆标准规范,更多的是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和专业机构标准。

    美国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构建完整,覆盖面广泛,受众层次丰富,其最主要的贡献者当为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ALA有一套自主完善的标准规范管理机制,其下属的部分子协会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制定专属的标准规范。以专业与协作图书馆机构协会(Association of Specialized and Cooperative Library Agencies,ASCLA)为例,当有需要建立一条新标准或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时,首先需由ASCLA的委员会向执行董事和ASCIA的主席提交建议提案,提案中应写明需求、标准执行人、标准对象及目的,同时需由3到5名ASCLA以外的成员组成工作组,共同制订工作方案,包括信息收集、起草标准语言、审核草案。ASCLA主席会委派一个临时标准委员会,以支持标准的制(修)定工作。制(修)定的标准通过工作组审议后,需经过两次公众评议和临时委员会的修订,将终稿提交ASCLA委员会核定是否通过。如果制定的是联合标准,则需由工作组组织多方进行平行审议。新制(修)定的标准最终通过后,相关组织将对该标准进行推广宣传[3]。除子协会外,还有其他专门机构(知识自由办公室、资格认证委员会)进行相关补充。

    美国1933年首次公布《公共图书馆标准》(Standards for Public Libraries),1943年及1956年分别公布《公共图书馆战后标准》(Post-War Standards for Public Libraries)及《公共图书馆服务评鉴指南暨最低标准》(Public Library Service:a Guide to Evaluation,with Minimum Standards),至1966年美国公共图书馆协会(Public Library Association,PLA)通过修订1956年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评鉴指南的最低标准》。在1975出版的《小型公共图书馆临时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达标方针》(Interim Standards for Small Public Libraries:Guidelines toward Achieving the Goals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后记中提到:“因此,图书馆的多样性要求这些方针应当谨慎使用,并且对当地需求的研究、当地目标的准确表述、当地计划的发展应深思熟虑。”同时,由于美国实行联邦政府制,统一的“公共图书馆标准”与各州本土地区文化的多样性相冲突,PLA出台一系列指导文件,帮助各州基于本地情况制定标准,如《规划结果:公共图书馆改革步骤》(Planning for Results:a Public Library Transformation Process)和《目标明晰的人员规划:高效工作指南》(Staffing for Results:a Guide to Working Smarter)。通过参考PLA拟定的通用指导文件,同时借鉴其他州的经验与指标,然后结合本州的情况拟写标准草案,再经广泛的评议、修改草案,最终形成正式的标准。如南卡罗莱纳州标准,是由一个跨部门的公共图书馆馆员组成的委员会、以佛罗里达州的标准为模型制定的[4]。因此,虽然美国各州标准的具体数值会因为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差异有所不同,但总体的方针政策基本一致,即更加强调公共图书馆服务结果的评价。

    另外一个重要的专业性机构——美国国家信息标准组织(National Information Standards Organization,NISO)[5]成立于1939年,是一个非营利性标准制(修)定组织,成员主要来自出版界、图书馆界、互联网界和媒体服务界的70余个机构,是唯一被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ANSI)认可的专门从事制定、维护和出版用于信息服务、图书馆、出版社和其他与信息生产、存储、保存、共享、存取和分发有关业务标准的组织。其制(修)定的标准多与出版、书目和图书馆应用方面的技术相关。NISO的标准面向具体技术应用,制(修)定的过程严谨有序:首先,需要向NISO的主题委员会提出制(修)定标准的申请,该标准不仅要符合NISO的发展政策框架,在技术、经济、政策三个层面上可行,还需拟写详细的工作组章程、标准的基本描述、工作时限、相关标准的描述,且有严格的时间限制。NISO的主题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知会内部及利益相关者和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满足首轮投票通过(10%通过率)后,方才招募工作组,拟定工作计划。然后,工作团队才开始正式设计调查、收集数据、拟写草案,并按季度向主题委员会汇报进度。在征询公众反馈意见后,草案需经由NISO主题委员会第二轮投票(2/3通过率)后,才开放标准的试用期。工作团队监测试用情况并及时反馈需求,将试用评议报告提交到主题委员会,经由第三轮投票(2/3通过率),再提交给ANSI做最终定夺。标准即使最终发布实施,还有工作维护小组(Maintenance Agency)定期对标准进行跟踪调整与解释说明。

    2.2 美国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内容结构

    如前所述,美国图书馆界的标准规范主要由行业协会标准、地方性标准和专业机构标准构成。其中,行业协会标准较为全面,内容覆盖多种图书馆业务,标准适用对象最为广泛,地方性标准以公共图书馆标准为主,专业机构则主要面向技术应用类标准规范。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