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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进口货物土壤、栽培介质查验的警示通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
发布时间:2018-04-05
来源: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表 | |
质检动警【2018】第7号 2018年4月4日 | |
标 题 | 关于加强进口货物土壤、栽培介质查验的警示通报 |
预警事由 | 近期,广西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澳大利亚集装箱货物名为“膨润土”(共96吨)查验中,判定为该批货物为禁止进境的土壤,实验室检测发现大量的昆虫、杂草种子及残体,其中杂草种子65粒/公斤,植物残体5.67克/公斤,测定土壤PH值为5.38。广西检验检疫局已对该批货物作退运处理。另外,浙江检验检疫局在从荷兰进境樱茅种球中截获未经检疫审批的有机栽培介质,并对该批种球作退运处理。 土壤、栽培介质检疫风险高,易携带植物病原体、昆虫卵、幼虫等,一旦传入,将给我国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带来巨大损失。 |
涉及产品 | 膨润土、种球 |
涉及国家地区 | 澳大利亚、荷兰 |
预警措施 | 1. 请各局加强对进口货物土壤、栽培介质的查验力度,重点关注矿产品、种球等,及时取样送实验室检测。 2.如发现重大问题或其他违规情况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报送总局。 3. 本警示通报有效期限为1年。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