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战略推动质量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求“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强调“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标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将标准视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制高点”,是企业、产业、装备走出去的“先手棋”。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标准化改革指向性文件,强调标准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制度和重要方法。当前,我国既要着力提高中国标准水平、增强中国标准硬实力,又要全面谋划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定,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标准化+”是通过高水平、先进的标准来引领企业、产业以及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的一种方法,通过标准的手段形成各类制度、规范等来提升各方面的质量,实现质量变革。浙江省作为全国唯一的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制定了《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等系列计划,标准化建设成果显著,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浙江省“标准化+”战略的执行奠定了实践基础,也为全国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标准化+”制造,重构“浙江制造”品牌价值。“浙江标准”已成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手段,企业以实施先进标准提高质量,以认证认可获取市场信用,以参与标准制定获得市场话语权,有力推动了本土制造业的战略升级。二是“标准化+”服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政府以“互联网+行政审批+标准化”为手段,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提高政府效能。三是“标准化+”三农,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标准化+”建设成为农民致富的“新推进剂”,同时也是推广农村成功建设经验的重要手段,如“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已上升为国家标准。四是“标准化+”国际合作,改善浙江标准的品质。浙江省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化比率较高,截至2017年底已达到65%。
实施“标准化+”战略尚待突破五大瓶颈
从浙江省试点探索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经验来看,通过大力推行“标准化+”战略,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果,但是依然面临着五个亟待突破的瓶颈。
一是“标准化+”各行其是,缺乏系统规划。各方面的“标准化+”尚未形成一个整体推进的体系。在促进各类各层级标准协调发展,提高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等方面尚有不足,缺乏顶层设计。二是“标准化+”战略遍地开花,未形成有效合力。试点省在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过程中,虽然制订了一些行动方案,但在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确定发展重点领域等方面尚存不足。三是“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之间联动不够。对专利与标准结合的新型技术标准重视不够,与教学科研机构互动不足,将标准的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科研项目重要考核指标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等,推行力度尚小。四是“标准化+”中企业主体地位有待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在浙江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企业参与“标准化+”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强。加强企业主体地位,是推进“标准化+”的必然要求。五是“标准化+”战略评价、服务体系还需要强化。从试点省实施“标准化+”经验来看,国家在标准分类监督机制、监督机构建设等方面,还需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尚未形成体系;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渠道,尚需加强;在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方面,尚需加强等等。
多措并举推进“标准化+”战略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目的是通过实施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等国家战略,推动实现质量强国战略。结合浙江省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实际情况,以“标准化+”战略推动质量变革,需要全方位统筹考虑、系统推进,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个核心、两个重点、三个标准、四个面向、开放标准制定权和打造中国制造“品字标”质量认证体系,简称为 “一二三四”和“一开放”“一打造”战略。
一个核心即以发挥市场引领作用为核心。一是强化企业制定标准的主体地位。通过深化标准化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制定标准,优化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对质量变革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在已有“标准化+”战略基础上,依托相关部门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发挥顶层设计的功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系统推进“标准化+”工作;结合全国各地区产业集聚和地域资源优势,将标准化与各地“特色”建设相结合;主动设计和引领与世界经济发展相符合的标准与政策;主动设计“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的标准支撑体系,保障“标准化+”战略改革有序推进。
两个重点即以简政放权和促进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一是以“最多跑一次”简政放权为重点,提升标准的市场活力。突出政府在标准制定中的“保基本”“重公益”的地位,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适当规范,把由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二是强化“标准化+”服务体系。理顺标准的管理体制,简化标准的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间,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完善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建立标准信息平台,支持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及社会资本参与,优化国家公益类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起依托市场主体的标准制定模式。
三个标准即加强技术、产品、管理三个领域的标准建设。一是通过推动发明专利与标准制定有机结合,建立团体专利制度,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加快制定技术标准,掌握行业和市场话语权。二是鼓励企业结合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产品标准,政府在宏观上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主动设计并形成标准战略体系。三是鼓励企业加强管理作业标准建设。
四个面向即面向公众、企业、团体和区域。这四个方面是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着力点。一是面向公众,提高标准化宣传力度,培养公众标准素养,培育“标准氛围”,从而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政府改善服务。二是面向企业,标准化业务主管部门要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推动企业用好标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面向团体,引导优质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发挥“窗口”功能,引进、制定先进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面向区域,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勇于创新,开展特色化标准建设。
一个开放即开放标准制定权,提高标准的质量和国际化水平。以“政府主导制定”保基本,以放活自愿性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市场自主制定”方式作为补充提高竞争力;注重对外开放,融入国际竞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一个打造即打造中国制造“品字标”质量认证体系。通过“品字标”认证,提升“中国制造”的“品”质水平,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提供品质保证。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标准与专利制度对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研究”(15BJL035)、浙江省马克思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习近平标准思想研究”(18MYZX09YB)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计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