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首次制定集体协商质效评价标准
记者从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获悉,《2018年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了2018年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主题和重点内容。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指导意见》更注重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和认可度满意度,首次制定了《餐饮行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价标准 (试行)》,从协商主体、程序、内容、合同履行及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等方面进行质量和效果对照评估,带动普遍建制。
《指导意见》明确,今年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主题为保障职工依法合理分享经营成果,增强技能创新激励,提升行业整体用工管理水平和效果,同时通过集体协商,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促进职工成长、企业发展和行业繁荣。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餐饮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将呈现用工状况总体平稳,用工灵活性继续提高,行业整体工资水平增长幅度趋缓,企业和劳动者更加重视技能素质的提升和各种激励分配措施的效果,餐饮行业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等特点。
为此,《指导意见》确定了2018年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5项重点内容,包括分类协商确定各类岗位的工资支付标准 ;协商人均工资的调整幅度或调整办法;协商鼓励职工岗位成才和长期服务的措施;协商特定条件下的待遇基准或分配办法;鼓励协商行业特色福利保障项目。
今年已经是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联合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第三次制定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今年《指导意见》更强调协商质效评价。评价标准 分为“基本标准 ”和“示范标准 ”两个层次。基本标准 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是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要求;示范标准 来自于各地餐饮行业实践中的良好范例,或部分省、市的法规或文件要求,用于引导行业集体协商质效的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要密切关注互联网餐饮平台、餐食外卖和行业产业链延伸中出现的涉及劳动关系权益的新问题、新挑战,继续扩大集体协商制度在餐饮行业的覆盖范围,不断丰富和拓展协商内容。最大限度发动和组织职工参与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全过程,提高职工参与度,切实加强履约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