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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发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

    重庆发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从制度上杜绝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冲突

    4月27日,市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它通过促进地方标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我市现行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源自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与之相比,上述《办法》,属于政府规章,政策的效力和层级更高。《办法》的管理范围更明确,它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标准制定范围,不得将应该由社会团体和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制定的标准纳入制定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冲突,破解了企业在标准上无所适从的难题。

    同时,《办法》简化了制定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制定周期,加强了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修改、解释、复审管理,对标准实施及其监督管理作了严格规范,有效避免地方标准颁布后缺乏管理、滞后老化的问题。换言之,《办法》实施后,地方标准对经济生活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记者 吴刚)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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