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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违规批建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被追责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

    新华社郑州4月28日电(记者 李鹏)记者从28日召开的河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新修订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后,节能工作不仅将被纳入县级以上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而且还将实行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于违规批建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将被严厉追责。

    条例提倡通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减量替代、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供暖、优化公共交通出行、推广节能建筑等方式节约能源,并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术创新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于符合节能政策并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单位,政府还将在能源价格、融资等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

    条例规定,今后,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体育馆、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对于不符合节能政策的行为,条例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于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对于违规批建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项目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节能监督和依法查处违法用能的职责。用能单位不得妨碍节能监督检查,但履责部门不得干扰用能单位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用能单位收取费用。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