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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召开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08
    来源:

    河北省召开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提高标准同时适当拉开各学科门类学费差距

    5月7日,河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石家庄市召开,本次调整范围为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高校、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代表25人作为听证人参加听证。

    据了解,我省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一般本科每生每年3500元,本科热门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在一般本科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独立学院本科每生每年10000元。经省政府批准,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大学本科每生每年5000元(河北大学文史哲6个专业4500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每生每年4500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执行北京市标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执行辽宁省标准。

    据听证提出人介绍,我省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已17年未做调整。目前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在全国排第20位,在全国处中等偏下水平。在此期间,我省高等学校的公用支出、人员支出等逐年增加,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逐年提高。根据省物价局成本监审结论,2015年、2016年、2017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17810元/年、19633元/年和22027元/年,呈逐年上升趋势。

    会上,听证方案提出人就《河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作了说明。本次调整范围为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高职高专、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等。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将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类别按照高校专业学科门类划分为文科、理科、医学和艺术体育4大类,根据办学成本,在调整标准的同时,适当拉开各学科门类学费差距。听证方案还提出学费标准优质优价,赋予高校一定收费自主权。

    此次学费标准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会上,听证会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论证。听证会参加人普遍同意提高学费标准,但对方案提出的调整幅度提出异议,认为幅度偏高不利于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对百姓承受能力也会产生一定影响。许多听证人对方案调整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主持人、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胜群表示,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只是征求意见,不是最终方案。会后,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听证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后的方案连同听证报告一并报省政府批准。(记者 马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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