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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质监局完成涉及“地条钢”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
发布时间: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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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8〕115号)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辽质监办发〔2018〕55号)要求,4月份,辽宁省质监局组织相关市、县(区)局,对去年省政府认定的18家涉及“地条钢”的获证企业,按照“四个彻底”要求,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经检查,18家涉及“地条钢”的获证企业,已全面完成“四个彻底”拆除工作。其中,有3家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有1家企业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生产,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有1家正在进行设备改造。其他企业完成“四个彻底”拆除后能够保持发证条件。
下一步,辽宁省质监局将持续开展钢铁、水泥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持续跟踪问题企业整改情况,督促各市局及时将监管信息录入动态监管平台,同时针对企业存在问题,开展质量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