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完成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辽质监办发〔2018〕10号)有关要求,辽宁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获证企业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局组织全覆盖检查、省局随机抽查的方式。截至2018年3月1日,全省共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获证企业293家,涉及证书363张,其中,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227家,涉及证书297张,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获证企业66家,涉及证书66张;有73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近期,辽宁省质监局组成2个督导组,按照 “双随机”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选取沈阳、大连、营口、辽阳、盘锦、葫芦岛等市,随机抽取30家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获证企业作为检查对象。主要对各级质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对企业的生产和检验条件、人力资源、原材料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出厂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
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市局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获证企业全面检查不够深入,部分企业存在合格证标识标注不正确,出厂检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辽宁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获证企业监管力度,切实落实监管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人员培训,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对问题企业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不能整改到位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重点企业要跟踪督办。
下一步,辽宁省质监局将持续跟踪问题企业整改情况,督促各市及时将监管信息录入动态监管平台,组织证后监管人员培训,针对企业存在问题,开展质量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