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山西航空口岸首次截获微生物菌种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

    近日,山西太原机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台北至太原的BR726次航班进行例行检疫查验时,从一名入境旅客携带物中发现两包黄色粉末状物品。经现场检疫发现,该物品为菌株Bacillus Megaterium(BM)及Paenibacillus Cookii(PC),共计5公斤。携带菌株的旅客声称误以为携带物是黄豆粉,且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和有效检疫证明,并放弃办理审批手续。检验检疫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该特殊物品予以截留处理,并向旅客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截获的BM、PC菌株为山西航空口岸首次截获特殊物品。太原机场检验检疫局对该批特殊物品依法实施了销毁处理。

    特殊物品是指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对入境、出境的特殊物品做出了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的规定。非法携带未经卫生检疫审批的特殊物品进境,具有携带传染病病原体、剧毒物质的风险,可能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邮寄、携带特殊物品出入境,须事先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经许可后方能邮寄或携带入境。(裴晓丽)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