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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达“国四”以上排放标准才能办理“乌鲁木齐籍”
作者:凤凰网
发布时间:2018-05-28
来源:
外地需转籍入乌鲁木齐市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四”或“国四”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不予办理转籍手续。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外埠转入机动车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明确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车辆标准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通知》、《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强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杜绝外埠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转入乌鲁木齐市,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乌鲁木齐市自5月16日起,凡外埠转入乌鲁木齐市的汽油车、柴油车及其他燃料车辆均须符合国四或国四以上机动车排放标准。
《通告》明确,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外埠转入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核查,外埠转入机动车须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并经乌鲁木齐市环保检验合格。机动车车主可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进行车型达标查询。
《通告》自5月16日发布之日起施行,乌鲁木齐市原二手车迁入管理规定与《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据了解,“国四”标准是指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与“国三”标准的车辆相比,“国四”车进一步降低了车辆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此次执行“国四"及以上标准,意味着今后低于“国四”标准的车辆将不能再转入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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