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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未按标准进行施工被罚1000元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5-29
    来源:

    千龙网北京5月29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对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简(市 )字 [2018]第020442号)。

    决定书显示,该单位施工的位于通州区运河核心区A楼(办公及商业用房)等3项(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X-06地块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项目)C楼一吊篮停在半空,作业人员从半空出吊篮,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5.11条规定,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责令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