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粮食作物种子第2部分:豆类〉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粮食作物种子第2部分:豆类》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关于批准发布《粮食作物种子第2部分:豆类》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编辑:刘宪银 审核:张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