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行业动态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江苏:宿迁市出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

    作者:国家标准频道
    发布时间:2018-06-12
    来源:

    近日,宿迁市印发实施《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按照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自然村、居住小区6个功能单位,逐一明确了服务类别、服务项目、功能配置、责任主体和牵头部门。

    《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配置10类116项指标,比省增加了7项指标,分别是街道增加了“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建制村增加了“食品安全工作(科普宣传)站”,城市社区增加了“食品安全工作(科普宣传)站”,自然村增加了“食品科普宣传栏”,居住小区增加了“电动车集中停放点、食品科普宣传栏”。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