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货车城市道路和桥梁通行费标准降低50%
交通运输厅6举措提升营商环境
货车城市道路和桥梁通行费标准降低50%
6月20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召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提出6个方面的举措,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优化提升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简政便民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港口开工、港口危险货物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备案,取消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核。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一事通办”审批服务标准规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切实推进项目审批提速。精简优化投资许可审批,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备案类项目在线申报、即到即办;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统一受理、统一组织联合评估;总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建立全行业、多部门、多事项、跨层级的并联审批制度,大幅压减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时限;落实审查咨询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双审制度”。
积极落实利企降本措施。推动惠民惠企政策落地生效,今年7月起,停收六寨至河池、河池至都安、隆林至百色、那坡至靖西、靖西至崇左、三江至柳州等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将货车的城市道路和桥梁通行费标准降低50%;全面停收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半政策的实施范围延伸至西江经济带沿线。对经认定的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域和东兴、友谊关、凭祥铁路3个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区内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务实加快南向通道建设。建设以南宁为中心,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长株潭、黔中、滇北、北部湾、东盟国家的高速公路网;加快沿海港口码头的新建和改造升级,推进专业化泊位和深水航道工程建设,逐步构筑起出边、出海、出省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
着力搭建电子政务平台。推动数字交通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做到线下办理的业务可以线上办理,实现“时时在线、事事能办、处处可办、件件可查”的电子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实现“一窗受理、材料共享、部门联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电子监督”。
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切实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健全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方式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着力创建“信用交通省”。(记者 吴丽萍 通讯员 黄婉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