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标准地”改革撬动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杭州8月15日电 题:浙江:“标准地”改革撬动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记者 马剑
土地摘牌到拿到施工许可证仅用时26天,全程“最多跑一次”,部分费用政府“买单”,从事智能家居产品生产的浙江诸暨店口人李云海没有想到,和8年前第一个投资项目相比,第二个项目在店口的落地竟然如此快捷便利。
李云海的经历是浙江省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的一个缩影。作为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浙江大地上兴起的“标准地”改革为撬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推动政府从简政放权到全面创新,不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企业拿地找市场不找市长”
所谓“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至少五项基本指标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带着指标出让并非新鲜事,但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产出标准等则是在“标准地”改革中首次亮相。
“8年前的项目从摘牌到开工建设整整花了一年半,不瞒你说我是磨破了嘴皮跑断了腿。”李云海用高效、省心、减负三个关键词来形容这一转变,“以前是企业跑,现在政府跑,企业拿地找市场不找市长。”
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配置不够精准,行政审批等环节耗时费力效率不高,一直为项目投资者诟病。2017年8月,作为浙江省首个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德清县,勇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通过“标准地”制度实施让企业投资项目实现“最多跑一次”。
浙北的德清县高新区,2017年9月底拍出的浙江省首宗“标准地”上,一座科技创业园正在拔节“生长”。
在“标准地”改革中,企业通过对标竞价,按照约定条件取得出让土地,可选择常规审批或承诺制审批。对选择常规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窗服务”。对选择承诺制审批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具体标准和条件,企业书面承诺并经公示后,审批部门做出许可决定,企业可以开工建设。
找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黄金结合点
在德清县试点基础上,浙江今年已将“标准地”改革经验推向全省。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共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69宗,总面积约10080亩。
在“标准地”改革的基础上,湖州市提出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以上和亩均产值500万元以上的“345”项目准入指导性标准。在金华市,“标准地”项目涉审中介事项费用由政府买单,据发改部门测算将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000余万元。
诸暨市依托“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了企业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建设最多30天的目标。“通过建立企业守信失信名单,加快推动土地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的良好风气。”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辉说。
“明码标价”让项目“进门”的背后,是这一东南沿海民营经济大省探索找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黄金结合点的努力。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刘畅表示,“标准地”改革在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将更好实现以市场化方式招引遴选高质量项目落地。
吃“改革饭”起家的浙江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系统思维,使得各项创新举措联动服务于发展大局。通过达产复核后,“标准地”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转为按“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管理,相关评价指标有机衔接,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
一块地引发的改革让多方受益
这项一块地引发的改革让多方受益。对县域发展来说,“标准地”改革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以前相比,企业拿地会更加理性,注意量入而出、适度消费,推动企业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亩均税收。”赵辉说。
李云海的企业将于2019年投产,有了发展空间,他对企业的未来充满信心。李云海说,“标准地”改革让企业跳过中间烦琐的行政审批环节,真正做到了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p#分页标题#e#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18年底前,各设区市所辖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
其中明确,鼓励各地对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延伸。
浙江省省长袁家军表示,“标准地”改革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最终目的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浙江将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