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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5省市将提前实施国Ⅵ标准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8-22
    来源: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明确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省(市)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Ⅵ排放标准,这意味着,明年起,未达要求的轻型汽车将禁止在这些地区销售。

    《方案》要求要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各城市要制定营运车船结构升级3年行动方案,确保2020年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达到国Ⅵ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制定国Ⅲ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自2018年10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郑州市制定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省(市)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Ⅵ排放标准。2018年12月底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分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3万辆、1万辆、0.56万辆、0.17万辆、0.38万辆、1.33万辆。

    《方案》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强化源头监管,加强新车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监督抽查。2018年12月底前,各省(市)对本地生产的车(机)型系族抽检率达到100%,对本地销售的车(机)型系族抽检率达到80%;各城市要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车逐车开展上线排放检测、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2018年12月底前,各地试点在排放检验机构企业官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建设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2019年6月底前,排放检验机构全部完成。取消地方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

    各城市要形成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同步抽测车用燃油、车用尿素质量及使用情况;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秋冬季期间,各城市路检路查、遥感监测、入户检查的柴油车,不低于当地注册柴油车数量的90%。各地市建立完善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通过随机抽检、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做到年度全覆盖,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里程低、残值高等具备条件的柴油车深度治理,并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油箱和尿素箱液位变化,以及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确保治理效果。有条件的城市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方案》还要求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2018年9月底前,各地要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商务、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城乡接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油箱油品追踪溯源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

    据悉,国Ⅵ排放正式实施后,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加严42%。机动车环保网会及时公布已经通过国Ⅵ排放标准的车型,截止到8月16日,符合国Ⅵ排放标准的车型有243款,这些符合标准的车辆全部为2018年新车。#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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