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专项整治检查标准和问题清单公布 今年底前完成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闫雨昕)记者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获悉,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将在前期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网贷机构的合规检查,持续推进和夯实专项整治效果。为此,近日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办公室公布了统一的检查标准和问题清单,组织各地网贷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检查,边查边整,即查即改,为后续常态化监管奠定基础。
记者获悉,本次检查标准和问题清单主要依据网贷行业已经发布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资金存管、备案登记、信息披露三个配套制度制定,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对网贷机构进行检查: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
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
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
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
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
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10.是否以诱导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的具体方式,是由各地网贷整治办按照检查标准和问题清单,组织网贷机构进行企业自查,同时由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检查,各地网贷整治办择机进行行政核查。整个检查将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和进度计划可由各地因地制宜,稳妥安排。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检查质量,坚持边查边整、即查即改。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是前期网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其目的是督促行业内机构更好地合规经营,做好风险管控,切实专注主业,回归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尽最大可能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权益。检查结束后,各地网贷整治办将会综合各方检查结果,提出分类处置安排并组织实施。对检查合规的机构,接入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加入互联网金融协会。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基本合格的机构要制定整改计划,达不到整改条件的机构制定良性无风险退出方案,并按稳妥有序原则确定退出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