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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质监局全面完成 “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
发布时间: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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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甘肃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省上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金昌市质监局对照《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任务分解表》对涉及质监部门“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工作认真开展清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自2017年以来实行多次重大改革。总局在原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60类产品基础上,取消19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停止税控收款机、电力调度通讯设备、抽油设备等19类产品的各项生产许可证审批和管理工作,将原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电热毯、助力车、摩托车乘员头盔3类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对除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2类产品外,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等17类省级发证产品,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先证后核”审批程序。
在“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自查清理工作中,金昌市质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列出整改清单,逐项分析原因,推动问题整改,狠抓工作落实。通过高效、紧张的工作,金昌市“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形成了书面工作报告报相关部门,较好完成金昌市“放管服”改革质监部门工作任务。目前该市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获证企业42家,证书50张,100%纳入监管范围,市质监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县、区质监局和开发区质监分局对辖区获证企业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