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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水型企业 化纤长丝织造行业》等三项国家标准审查会顺利召开

    作者: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

    2018年8月28日,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2)(以下简称:全国节水标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节水型企业 化纤长丝织造行业》等三项国家标准审查会。全国节水标委会委员、行业专家,以及标准起草单位代表3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全国节水标委会秘书长白雪主持,全国节水标委会副主任委员马林聪担任审查组组长。

    化纤长丝织造行业是增长最快的纺织产业之一,产量从2000年到2017年年平均增速超过15%。目前,整个化纤长丝织造行业年取水量约8亿吨,约占全国纺织业工业取水总量的21.3%。制定《节水型企业 化纤长丝织造行业》国家标准,可以提高化纤长丝织造行业的用水效率,有效鼓励企业向该标准看齐。对促进化纤长丝织造企业积极采取节水措施,减少企业和整个行业的用水量,为社会节约宝贵的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量,做好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离子型稀土矿是我国宝贵的、有限而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我国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年总取水量至少为420-1050万m3,相关企业因缺少相应取水定额规范的约束和指导,出现了较严重的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规范、约束离子型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亟需建立制定统一的标准。《取水定额 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在调研国内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企业的取用水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现有企业、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先进企业的取水定额。该项标准的制定对于指导和规范行业取水定额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企业用水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高矿化度矿井水主要是在煤矿建井和煤炭开采过程中,由地下涌水、地表渗透水、井下生产排水汇集所产生的溶解性总固体(TDS)大于1000 mg/L的矿井水。高矿化度矿井水若不经处理直接外排,给生态环境会带来显著的危害,包括河流水含盐量上升、浅层地下水位抬高、土壤滋生盐碱化、不耐盐碱类林木种势削弱、农作物减产。高矿化度矿井水的排放同时还影响地区的工业生产,因为许多工业生产不能用高含盐量的水,使用前必须先降低水中含盐量。 因此,《高矿化度矿井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的制定为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规范我国高矿化度矿井水的处理与回用提供了支撑。该标准对高矿化度矿井水的回用技术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回用管理要求等做了规定,可指导企业合理处理并回用高矿化度矿井水。 审查会议上,审查组专家听取了《节水型企业 化纤长丝织造行业》、《取水定额 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及《高矿化度矿井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导则》三项标准的起草组关于标准制定背景、标准起草过程和主要技术内容等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质询。审查组本着科学求实的原则,对标准送审稿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充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审查组专家一致认为该三项国家标准起草程序完善,符合标准的编写要求;送审材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所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最后一致通过审查。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