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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洪江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查封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
    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

    近日,洪江市某新建小区因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洪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6月13日,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市某新建小区楼内新装有4台曳引式乘客电梯,并已开始投放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法提供在用电梯的《检验报告》,该局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乘客电梯,对该公司新装的这4台曳引式乘客电梯进行查封,并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共新装有曳引式乘客电梯4台,自今年5月安装,安装完毕后即投入使用,用于看房子的客户乘坐,在投入使用前这4台电梯未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也未取得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曳引式乘客电梯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洪江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做出罚款三万元之处罚。 下阶段,洪江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将根据特种设备相关专项检查要求,持续加大对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的检查力度,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减少并杜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隐患。(转载自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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