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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04
    来源:

    8月我省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8月份我省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5%,为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从省环保厅获悉,8月份我省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5%,为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实施了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近日又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出了更高目标,并提出防治大气污染要采取更硬的措施,实施更严的标准。

    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8月份,全省11个设区市中,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邢台7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以来PM2.5平均浓度达标城市最多的月份。从改善程度看,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较大的为邢台、邯郸、保定、石家庄、衡水5市,分别同比下降40%、38.1%、32.7%、26%、26%。

    1至8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11个设区市均实现同比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保定,为29.5%,其次为衡水、廊坊、石家庄市,分别下降23.1%、22.2%、20.5%。

    我省将继续紧盯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六大攻坚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记者 段丽茜)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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