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厦门提高非公办普惠园补助标准

    作者: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8-11-05
    来源:

    本报讯(记者 熊杰 通讯员 刘芳)近日,厦门市启动落实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每生每月最高补600元。

    厦门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民办园实行保教费分级最高限价。此次发放政策中,厦门在保持保教费限价收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将一级、二级、三级和合格级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从每生每月350元、250元、150元、100元,对应地提高至6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