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特设局函〔2018〕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特检院、国家索检中心、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做好2018年度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全面了解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在报告期内统计的特种设备数量、生产单位数量、作业人员持证数量、执法检查情况、检验情况、事故情况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内容。
统计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报送方式及时限
(一)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年报
综合统计年报工作实行“逐级填报、层层审核、分级汇总”制度。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分别对各级数据进行逐级填报、层层审核,逐级汇总至总局特种设备局。
综合统计年报系统将于2019年1月14日正式开放,请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依托综合统计年报系统开展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网址:http://39.106.116.255: 8080
/tongji_report_web),2019年2月22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2019年3月8日前,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总局特种设备局。2018年数据与2017年数据相比出现较大变化的,要写出书面说明。
(二)特种设备事故统计年报
事故统计年报工作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填报单位,填报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事故,汇总至总局特种设备局。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事故管理系统开展事故统计年报工作(网址:http://shigu.cnse.gov.cn),事故性质及伤亡人数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更的,要写出书面说明。2019年1月7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报送至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2019年3月15日前,将2018年事故结案材料报送至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要尽早布置并启动2018年度统计工作;要加强培训指导,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统计报表的指标体系和口径,加强数据汇总审核力度,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可信。
(二)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考试机构,认真开展统计年报工作,客观、准确的统计数据。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分省、分设备种类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数据报送至总局特种设备局;请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于2019年1月14日前,将分省、分项目的生产单位、检验检测人员的数据报送至总局特种设备局。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对本辖区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要注重经验总结,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联系方式
为保证2018年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质量,我局确定以下单位负责统计工作的协调解释:
(一)中国特检院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方面的协调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张丹梅,010-59068962;马霖,010-84281785(分机6305)。
(二)总局特种设备局事故处负责综合统计年报数据统计口径的协调解释,联系人及电话:杨洋,010-82260189,传真:010-82260190,邮箱:785055836@qq.com。
(三)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事故统计年报数据统计口径的协调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全薇,010-59068655,传真:010-59068652。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8年12月18日#p#分页标题#e#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