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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布实施自驾车营地建设和风景道等级划分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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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的《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规范》《风景道等级划分与评定》两项标准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这两项标准有效填补了我省自驾车旅游标准体系建设的空白,将有助于青海省自驾车营地和风景道的高水平建设、科学化评价、高质量管理和规范化服务。
据了解,《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规范》在充分考虑地域性特点的基础上规范了自驾车营地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为营地按照不同等级划分等方面提供了依据。《风景道等级划分与评定》在风景道划分条件、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近年来,我省自驾车旅游发展迅速,自驾车游客数量逐年攀升,截至2018年底自驾车数量超过160万辆。自驾车旅游标准体系的建设,将逐步规范自驾车营地、自驾车旅游线、风景道的空间体系,实现营地和道路从单一的交通功能向交通、美学、游憩和保护等复合功能转变,引领我省自驾车旅游产品转型升级与跨越式发展,为创建国家自驾车旅游示范省提供有力支持。(记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