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批准筹建全国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个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市监标技函〔2019〕1号)要求,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筹建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为确保筹建方案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征集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资产管理术语、管理体系要求、资产管理信息与数据、资产管理业务与方法、资产管理技术服务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对口ISO/TC251(ISO资产管理技术委员会)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国标准化相关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资产密集型企业、无形资产运营企业、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从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创造、运营、保护、利用或标准化等方面的工作,熟悉资产管理在行业领域中的业务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4.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为技术委员会提供或对接资源,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5.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保真实性,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同一人员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3.请于2018年2月2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加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邮寄至秘书处,同时须将登记表电子版(含电子照片的word版,以“资产管理TC-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筹建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确定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审批。
5.每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6.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昂
电 话:010-58811107
传 真:010-58811611
电子信箱:gx@cnis.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803
邮政编码:100191
2019年1月9日
点击下载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