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列禁向朝鲜出口物项清单 涉核武器技术
中国网1月25日讯 据商务部官网消息,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向朝鲜出口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常规武器两用品。以下为公告全文:
【发布单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7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17-1-25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向朝鲜出口本公告所公布的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常规武器两用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商 务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防 科 工 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 关 总 署
2017年1月25日
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
本清单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制定。
一、物项、材料、设备、货物和技术
(一)可用于核和/或导弹的物项
1.异氰酸盐(TDI(甲苯二异氰酸酯),MDI(亚甲基异氰酸苯酯)),IPDI(异佛尔酮 二异氰酸酯),HNMDI 或 HDI(己二异氰酸酯),DDI(二聚酸二异氰酸酯)及其生产设备。
2.硝酸铵,化学纯或相稳定。
3.临界内部尺寸大于或等于1米的无损风洞试验段。
4.可用于液体或混合推进剂火箭的涡轮泵。
5.聚合物质(端羟基聚环氧乙烷-聚四氢呋喃无规嵌段共聚醚(HTPE),端羟基聚己内酯与聚四氢呋喃醚的接枝嵌段共聚物(HTCE),聚丙二醇(PPG),聚(二乙二醇己二酯)(PGA)和聚乙二醇(PEG))。
6.任何用途的惯性设备,特别是用于民航飞行器、卫星、地理调查的设备及其配套测试设备。
7. 设计用于饱和、干扰和躲避导弹防御系统的反制子系统和突防装置(如干扰机、金属箔条和诱饵)。
8.锰金属钎焊箔。
9.液压成形机。
10.热处理炉(温度大于 850 摄氏度,单维尺寸大于 1 米)。
11.电火花加工机床(EDMs)。
12.摩擦搅拌焊接机。
13.与火箭、无人机的空气动力学和热动力学分析相关的建模和设计软件。
14.高速摄像机,用于医学影像系统的除外。
15.六轴及多于六轴的卡车底盘。
(二)可用于化学/生物武器的物项
1.最小公称宽度为2.5米的落地式通风柜(人员可进入型)。
2.可用于生物原料、容量为 4 升及以上的间歇式离心机。
3.可用于生物原料、内容积为 10-20 升(0.01-0.02 立方米)的发酵罐。
二、常规武器两用品
(一)特种材料和相关设备
系统、设备和部件
“复合”结构或层压制件
由金属或碳“基质”和下列任一材料构成的“复合”结构或层压制件:
a。“特定模数”超过10.15x10
6米、“特定抗张强度”超过17.7x10
4米的碳“纤维或丝状材料”;
b。“特定模数”超过2.54x10
6米、在惰性环境下“特定模数”超过2.54x10
6米、熔化、软化、分解或升华点超过1649?C的无机“纤维或丝状材料”。
金属和合金
1.专门设计用作电磁波吸收剂的材料,或本征导电聚合物,包括吸收频率大于2x10
8赫兹、但小于3x10
12赫兹的材料。
2.吸收频率大于1.5x10
14赫兹、但小于3.7x10
14赫兹、不具可见光透明性的材料。
3.体电导率大于10000S/m的本征导电聚合物材料,或电阻率低于100欧姆/平方的薄板(表面),基于下列任何一种聚合物:聚苯胺、聚吡咯、聚噻吩、聚对苯撑乙烯、聚噻吩乙烯。
4.陶瓷-具有玻璃或氧化物“基质”、具有下列全部要素、由下列材料制成的纤维增强陶瓷“复合”材料:硅-氮、硅-碳、硅-铝-氧-氮或硅-氧-氮;“特定抗张强度”超过12.7x10
3米。
5.陶瓷-陶瓷“复合”材料,结合颗粒、 晶须或纤维、硅、锆或硼的碳化物或氮化物,形成“基质”。#p#分页标题#e#
6.具有下列全部要素的无机“纤维或丝状材料”:“特定模数”超过2.54x10
6米;在惰性环境下融化、软化、分解或升华点超过1649?C。
7. 钚-238同位素丰度超过50%(以重量计)的任何形式的钚。
8.任何形式的“预先分离的”镎-237。
软件
用于“开发”上述材料的“软件”。
技术
用于“开发”或“生产”上述设备或材料的“技术”。
测试、检验与生产设备
1.丝束铺放机:专为制造复合机体和导弹结构件而设计,其丝束定位和铺放的运动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要伺服定位轴联动和程控。
2.生产金属合金、金属合金粉末或合金材料所用的设备,经过专门设计,以避免污染,用于“材料”部分第2节第4段所述“控制环境流程”所指的其中一个流程。
3.工具、模具、模或夹具,用于“超塑成形”或“扩散粘合”钛、铝或其合金,专为制造下列任一产品:
(a)飞机机体或航空航天结构;
(b)航空航天发动机;或
(c)为飞机机体或航空航天结构或飞机发动机或航空航天发动机专门设计的部件。
(二)材料处理设备
软件
电子设备“软件”,甚至内置于电子设备或系统,使这些设备或系统能够作为一个“数字控制”单元来运行,能够同时协调4个轴以上,进行“成形控制”。
技术
1.用于“开发”或“生产”电子设备“软件”或设备的“技术”,甚至内置于电子设备或系统,使这些设备或系统能够作为一个“数字控制”单元来运行,能够同时协调4个轴以上,进行“成形控制”,包括:
(a)有两个或更多的轴、可同时用于“成形控制”、具有下列任一特性的机床:
1.“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0.9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行程长度小于1.0米;或
2.“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1.1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行程长度等于或大于1.0米。
(b)研磨机床具有下列任一特性:
1.可同时进行协调的三个线性轴加一个旋转轴,用于“成形控制”,具有下列任一特性:
a。“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0.9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行程长度小于1.0米;或
b。“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1.1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行程长度等于或大于1.0米。
2.有五个或更多的轴,可同时用于“成形控制”,具有下列任一特性:
(a)“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0.9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行程长度小于1.0米;
(b)“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1.4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行程长度等于或大于1.0米、小于4米;“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0.9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或
(c)“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6.0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行程长度等于或大于4米。
3.坐标镗床“单向定位可靠性”等于或小于(优于)1.1微米,沿一个或多个线性轴运动。
4.有两个或更多的旋转轴、可同时用于“成形控制”的无丝式放电加工机。
5.经过改造用于深孔钻探、最大深度超过5米的深孔钻床。
6.“数控”或手动机床,专门设计的部件、控制和配件,专门设计用于刮削、抛光、研磨或珩磨硬化(Rc=40或以上)钢针、螺旋和双螺旋齿轮,其节圆直径超过1250毫米,齿宽占节圆直径的15%或更多,成品品质达到美国齿轮制造者协会14或更好(相当于ISO 1328第3级)的质量。
(三)电子
“太空级”原子频率标准。
软件
专门设计用于“开发”或“生产”符合原子频率标准的“软件”,具有下列任一特性:
(a)“太空级”;
(b)非铷,长期稳定性小于(优于)1x10
-11/月;或
(c)非“太空级”,具有下列全部特性:#p#分页标题#e#
1.达到铷标准;
2.长期稳定性小于(优于)1x10
-11/月;
3.总用电量低于1瓦。
技术
用于“开发”或“生产”上述电子系统、设备或部件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