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行业动态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海口修改港口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标准能见度低于500米停止靠离泊作业

    作者: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9-01-27
    来源: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日前发布通告,修改海口港口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标准,能见度距离低于500米时,三港口所有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作业。

    为科学合理制定海口港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标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港口疏运效率,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委托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团队进行专题研究,并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研究探讨,形成了《海口港客滚船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条件研究报告》,报告根据实际出发,分港区分船型分条件进行了分析计算,提出了海口港各港口客滚船能见度通航的结论建议。

    根据《海口港客滚船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条件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对《海口港口章程》三十九条关于能见度1000米及以下禁止船舶进出港的条款进行修改:能见度距离低于1000米,不低于500米时,秀英港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滨海航线客滚船不得进出港、靠离泊,其他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建议航速6—8节;新海港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滨海航线及港区船长127米及以上客滚船不得进出港、靠离泊,船长127米以下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进出防波堤口门不小于6节;粤海铁南港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粤海铁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粤海铁3/4号”需控制航速不超过5节,“粤海铁1/2号”建议航速6—8节。能见度距离低于500米时,三港口所有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作业。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