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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核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18
    来源:

    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文,对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进行核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其中上缴国家20元),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45元(其中上缴国家15元)。

    省发改委和财政厅要求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收费标准有效期为3年。(记者 马建敏)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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