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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部门: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制定行业准入标准

    作者:标准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2-21
    来源: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信部、财政部、广电总局等18部门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在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方面,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对象等规范标准。 方案指出,在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方面,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从业要求、设施设备、技术流程等规范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城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农村和贫困地区进一步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家庭育儿知识传播、社区共享平台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保育知识、技能等培训,推动高职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开展家庭科学育儿培训指导。加强对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儿童运动等方面的综合干预,充分开发儿童潜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方案明确,在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方面,扩大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发展公办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通过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综合奖补、教师交流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80%以上的在园幼儿享受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国原则上达到50%。积极支持多渠道投入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鼓励以定向培养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幼儿教师。 方案强调,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方面,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普遍建立,“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支持境内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 深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登记制度改革,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 方案表示,在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包括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综合性、连续性的服务体系。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到2022年,基本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 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老年医疗服务需求强烈的地区,可依据现有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加强老年专业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方案指出,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方面,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加强大运河文化带、革命文物等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打造优质、特色服务品牌。编制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选取并重点支持一批传统工艺项目。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重点工程和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设100个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系统完整保存文物信息,推进资源开放共享。实施乡村文化繁荣兴盛重大工程,支持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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