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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9-04-22
    来源:

    鲁市监标准字〔2019〕127号

    各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质监)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9月7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8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DB37/ 2801.7-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 664-2019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传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DB37/ 2801.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2019-03-072019-09-07
    2DB37/ 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2019-03-072019-09-07
    3DB37/ 664-2019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32019-03-072019-09-07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