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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9-04-22
来源:
鲁市监标准字〔2019〕127号
各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质监)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9月7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8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DB37/ 2801.7-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 664-2019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传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序号 | 地方标准编号 | 地方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DB37/ 2801.2-201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 2019-03-07 | 2019-09-07 | |
2 | DB37/ 2801.7-201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 2019-03-07 | 2019-09-07 | |
3 | DB37/ 664-2019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 664-2013 | 2019-03-07 | 2019-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