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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执法检查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4-26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的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电动自行车,营造新标准执行的良好氛围;畅通投诉举报和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件要件件有核查、有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案件。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