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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公布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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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30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783元,月平均工资为4565元。以此为依据核定,2019年全省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739元,上限为13695元。
按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2739元至13695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记者 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