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江西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防止“重建轻管”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03
    来源:

    新华社南昌6月3日电(记者 郭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重建轻管”现象,致使部分建成的农田损毁严重。江西省近日出台意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根据新出台的《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江西省将2011年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纳入管护范围的高标准农田要维持机耕路路面平整,井、泵、井房、管道、桥、涵、闸等设施要保证正常运行,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农田林网要做到定期修剪等。

    江西省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在一个月内落实建后管护实施主体。其中,已规模流转的高标准农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管护实施主体;未流转的,所在村委会为管护实施主体。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针对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资金分散、标准不一、质量不高等问题,江西省从2017年起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用4年时间统筹整合资金360亿元,新建1158万亩高标准农田。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