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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0月1日起焦化企业要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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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6月6日电(记者 魏飚)近日发布的《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10月1日起,山西全省焦化企业要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行动计划要求,为完成《山西省焦化行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规定的淘汰关停任务,山西各地要合理确定年度焦化产能淘汰量,确保焦化建成产能稳中有降,2019年10月1日起,关停未完成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的焦化企业。2019年力争淘汰过剩焦化产能1000万吨;2020年,对2018年备案实施“上大关小”的原有焦炉实施关停淘汰;2021年,对2019年备案实施“上大关小”的原有焦炉实施关停淘汰。
按照行动计划,山西将推动焦炉煤气和煤焦油的综合利用,重点关注费托合成制高端油蜡及氢能的开发利用,鼓励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引进行业领先的化工企业打造产业集群,构建产业联盟,进一步体现专业化分工合作,走链条化、园区化、高端化发展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