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已有12幅地块需配建保障房 建设标准与商品房统一
龙虎网讯商品房小区里如何配建保障房,深圳市今天给出了最新“说法”,在刚刚出台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小区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房应当与商品房同步设计、建设与交付,且不得设置围墙。交汇点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目前已有12幅住宅地块要求配建保障房,总面积近19万平方米。
深圳规定保障房需与商品房装修一致
深圳市在这份《办法》中提到,配建的人才保障房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人才保障房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首期。交付使用后,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此外,配建的人才保障房在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方面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大堂、走廊、电梯、园林、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应当与所在项目同期商品住房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一致。人才保障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的物业服务。
南京配建保障房新规更加细化
在今年5月份出台的南京楼市调控“宁十条”中,南京市再次调整土地出让方式,将达到最高限价后摇号决出买家,改为竞争保障房面积,每次报建面积为200平方米,认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所建保障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随后的今年8月初,南京市便公布了《出让地块竞争保障性住房操作管理规则(试行)》,相比之下,南京版的新规要比深圳版更加细化与明确。如保障房的面积被明确,其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原则上以整幢、整单元或整层为最小建设单位,不足一单元或一层的应在同单元或同层内集中布置,不得零散布置。
针对不少人关心的项目内保障房“低配”的疑虑,在南京版的细则中也予以明确,保障房与商品住宅必须同一标准。细则中写明,保障房及其配套设施与所在地块的商品住宅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设和装修标准同所在地块的商品住宅一致。同时,保障房原则上应在首期建成,面积较大时也可分为两期建设。
12幅宅地需配建保障房,最多达30400平方米
今年7月5日举行的一场土拍会上,诞生了南京首幅需配建保障房的住宅地块,位于南京江北六合的一幅纯住宅地块被中海地产历经132轮拍得,成交金额为7.5亿,外加19600平方米的保障房面积。此后,南京陆续有11幅地块在房企们的激烈竞争下,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争保障房面积,最多的一家达到30400平方米,最少的为2600平方米,目前,这些地块保障房部分的具体建设规划尚未对外公布。
南京配建保障房住宅地块明细
地块位置 地块名称 竞配保障面积(平方米)
江北 世茂江浦G24地块 30400
江宁 金隅九龙湖G20地块 27800
城北 威海华发燕子矶G29地块 25200
江北 五矿江浦G25地块 22600
六合 中海G19地块 19600
河西 葛洲坝G30地块 15600
江宁 中海禄口G23地块 11000
江宁 华发麒麟G35地块 11000
城北 佳兆业燕子矶G34地块 11000
城北 金科燕子矶G33地块 6400
江北 弘阳高新区G27地块 6200
城北 华润燕子矶G32地块 2600
交汇点记者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