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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食药监局:依法查处成都普龙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9-11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9月7日消息,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18期,总第36期),公告了在总局组织开展的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中,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辖区内成都普龙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经营的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针对成都普龙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用分子筛制氧机行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该不合格产品,积极配合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的缺陷调查分析和召回,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查处,要求督促企业尽快查明原因,制定整改举措并按期整改到位,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及不合格项目统计表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1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成都普龙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江苏江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ZH-A36

    2016.03.04

    160301025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外部标记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