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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市三部门联合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强化监督。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面向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和群众,宣传新强制性国家标准、CCC认证目的、意义、要求,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

    二是开展生产管理和销售监管。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 CCC 认证并流入市场;严查无证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 CCC 证书生产行为。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三是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公安机关按照新标准通过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流程,及时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四是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公安机关将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管通行秩序,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于4月15日前已售出不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 年,发放临时通行标志,纳入非机动车登记范围。

    六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畅通举报投诉和咨询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七是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动淮北市电动自行车立法进度。制定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国家统一认证制度作用,完善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通讯员 刘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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