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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6-28
    来源:

    山东省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保卫蓝天“战略”再升级

    6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厅介绍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有关情况。据了解,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新标准将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将于11月1日实施。

    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山东省现已构建起完备的“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包括1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项火电、钢铁等分行业排放标准,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新修订的标准取消了人口密集区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采用分区分阶段的排放策略;将山东省区域划分为核心、重点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业根据所在位置分区执行控制要求。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介绍,在此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中变动最大的是《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的修订,有利于淘汰一批规模小、工艺落后、达标治理无望的小型钢铁企业,引导现有钢铁企业通过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实现达标排放,从而推动山东省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据介绍,《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采用分区分阶段的策略,通过环境目标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选取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3项因子进行控制。

    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将全省区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业根据所在位置分区执行控制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上,构建了“7+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是全国率先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提高相关排放指标标准,能够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倒逼高排放设备淘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郭大雷表示,新一轮保卫蓝天“战略”将超低排放标准覆盖了山东省全部燃煤锅炉,同时将逐步向非煤行业推广,要求钢铁、焦化行业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水泥、陶瓷、石灰、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也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水泥、陶瓷、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要求严于国家标准。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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