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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酒出口也要严把“标签”关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

    特别提示>>>

    8月1日,宁夏检验检疫局助宁夏红中宁枸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顺利出口法国,此次出口是宁夏枸杞酒首次出口法国,实现了枸杞酒向亚洲以外国家出口的突破。

    枸杞酒属于果酒,是以枸杞鲜果为原料的深加工产品,拥有独特的口感和丰富的营养价值。近年来,我国果酒的年消费量以15%的速度递增,成为酒行业逆市增长的品类之一。在国际市场,果酒在世界饮品中占有15%-20%的比例,早已成为酒类饮品的消费主流。我国水果产量居世界首位,每年以10%的速度上升,但深加工的比例还不到10%,因此,因地制宜发展果酒业必然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随着果酒产业的发展,果酒企业的出口需求也不断加大。然而,每年都有一些果酒企业因标签内容或格式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而遭退运,出口酒类企业的产品标签亟待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规范。

    目前,世界各国都制订有各自的酒类标签法规。以欧盟为例,其法规对于酒类的标签分为强制性标注信息和选择性标注信息两种。强制性标注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特征性配料的种类和数量、净含量、保质期或食用截止日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可豁免)、特殊贮藏条件或使用条件、生产商、包装商或欧盟内销售商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过敏原、转基因、超过1.2%的酒精度、营养标签;选择性标注信息则包括原料品种、采摘年份、传统术语和区域标识、特定生产工艺表述、地理区域范围和年份酒的年份。不熟悉出口国标签的相关法规及产品标识控制要求,往往会给我国酒类产品出口造成一定障碍。

    近年来非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运不容忽视。2015年4月,某企业生产的货值4063.5美元的太阳镜产品及外包装上未加标CE标志被德国退货。2015年8月3日,某家纺有限公司2015年6月19日出口至中国台湾的两批蚕丝被、化纤被、羊毛遭到退运,原因是水洗标不合格。为了避免酒类企业也出现类似情况,减少酒类产品因非质量原因被退运的批次和货值,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关注酒类标签不合格的问题。

    为更好地促进我国果酒类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出口国相关政策,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咨询,规范相关标注信息。检验检疫部门也将积极研究法规标准,依照我国的国情,完善现有的酒类标签法规,用系统和详实的标签技术法规规范出口酒类标签,助力国内果酒行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常柳青)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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