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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提至60%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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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提至60%
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今年有新变化
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了解到,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520元;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50元的标准缴纳,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需转区外治疗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为60%。同时,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记者 罗琦 通讯员 刘建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