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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标准地”经验升为省标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7-19
    来源:

    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饱含“德清元素”

    德清“标准地”经验升为省标

    本报讯 近日,全国首个“标准地”省级标准——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并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实施。该省德清县作为“标准地”改革试点先行区,多项改革措施被采纳,从而推动德清县“标准地”改革经验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标准地”改革是浙江省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德清县改革创新的一大特色。自2017年8月推出全省首个“标准地”以来,德清县把其作为深化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截至2018年年底,德清县共推出“标准地”73个共计4041亩,争取到省级唯一“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管试点,率先出台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德清县在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得第五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被誉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典范。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标准,难有秩序。2018年以来,德清县对“标准地”和企业投资项目“一窗受理”改革试点的做法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并以良好的基层实践和省市互动,为地方标准上升为省级标准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经验借鉴。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出让前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信用监管、联合奖惩等多个环节的内容被该管理规范采纳,为全省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标准之于改革,犹如航线之于飞行,不仅使改革思路更清晰、目标更明确,又能总结经验,协同推进各重要领域改革。“管理规范是标准的创新,填补了相关领域标准的空白,它带着鲜明的德清特色。”德清县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相关负责人坦言。管理规范的发布为今年德清深化改革插上了翅膀,将助力全县“标准地”改革更快、更稳、更规范地发展。

    “标准地”改革既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又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最终实现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目前,该管理规范的出台提供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全过程管理操作流程,新增工作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共46项)等,既明确了全省统一的量化指标,又根据地区发展差异确定了地区修正系数。而在标准附录中提供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示范文本”,具有非常突出的实用性。

    □孙建新 王 珏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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