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高质量推进技术标准战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三个工作目标:一是构建“高质量宿迁”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化+”工程。二是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及提案取得突破。三是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生产链管控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同时,提出十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宿迁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二是实施标准提升工程;三是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四是加强环境资源标准体系构建;五是推动生态文明(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建立;六是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保障工程;七是加快城市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八是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九是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社会公共服务和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预警平台;十是加快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此外,《意见》强调将标准化建设资金纳入预算安排。鼓励企业、单位主导制(修)订各类标准;鼓励企业、单位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三次产业标准化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和企业标准化人才培训,市财政每年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20万元培训经费,每年培训200名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与以往宿迁该项资金支持相比,《意见》对相关奖励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奖励的范围和标准较以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扩充和提升。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增加对新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工作组、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将原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奖励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二是增加对主导起草团体标准的企业及有关单位(有效运用1年以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增加对主要参与(排名第2-3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政策;四是将原有制定省地方标准奖励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增加对市级地方标准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五是将市级服务业、工业标准化试点纳入奖补范围,通过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基地)验收的,对项目承担单位资助经费由8万元、2万元、2万元调整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
(陆浩 王莉莉 通讯员 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