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行业动态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央行详解LPR报价行“扩容”标准 回应汇丰“落选”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中国央行详解LPR报价行“扩容”标准 回应汇丰“落选”

    中新社北京8月20日电 (夏宾)在中国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LPR报价行由原来的10家扩至18家。20日,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在京出席一场吹风会时解释了“扩容”的标准。

    孙国峰表示,此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增加了在同类型银行当中贷款市场影响力较大,贷款定价能力较强,服务小微企业效果较好的中小银行,有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

    他直言,新入选的8家报价行都符合上述特征,也是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甄选出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LPR报价行并非一成不变。“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角度来说,对报价行的报价要进行考核。”孙国峰指出,未来对报价行要定期根据报价的考核情况进行调整。考核涉及到报价行向利率自律机制提交报价模型是否科学合理,报价行是否按照其模型进行报价,报价行报价是否对最优质客户贷款实际执行的利率,报价行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及能否按时报价等。

    有记者提问,汇丰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外资行,此次为何“落选”LPR报价行?

    孙国峰表示,利率自律机制并不考核报价的绝对值,绝对值高低不是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是是否符合报价的模型。

    孙国峰强调,新的报价行加入以后会提高LPR报价的代表性,也更有利于各类银行使用LPR进行自身贷款利率的定价,因全国有几千家银行,有大银行,也有中小银行,报价行代表性增强后,产生的LPR也更有利于让全国所有银行在各类贷款中应用LPR进行报价,实现全覆盖。(完)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