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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无锡南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8-26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3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南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没收180元,罚款50000元。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二○一九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食品)
案件来源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承办 | 违法性质 #p#分页标题#e# | 立案时间 | 结案时间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案件货值(万元) | 罚没金额(元) | 强制措施 | 吊销 #p#分页标题#e# | 备注 | |||
总额(万元) | 没收(万元) | 罚款(万元) | 罚没物资 | |||||||||||||||
监督检查 | 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3号 | 无锡南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p#分页标题#e# | 杨一帆 | 无锡市新区硕放溇金村世家桥西路西侧地块 | 空港分局 | 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2018.12.6 | 2019.6.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p#分页标题#e# | 没收180元,罚款50000元 | 0.054 | 5.018 | 0.018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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