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我国首次为老年护理建立评估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

    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人,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对此,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27日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委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通知》两个文件。

    焦雅辉解释说,“能”就是生活能力、精神状态和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和沟通能力。此次出台的文件是针对失能和半失能,以及与我国老年人失能密切相关的疾病,例如阿尔茨海默、帕金森等11种综合征进行评估。最终,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老年护理需求的等级。

    “老年失能和半失能的等级分了五级。”焦雅辉介绍,零级就是完好的,五级就是最严重的极重度失能,从零到五是逐渐严重的过程。根据老人失能程度,将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此外,护理需求评估标准还将用于评定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的失能等级、是否符合相应等级的支付条件。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表示,建立统一的护理状态评定标准意义重大。评定标准的统一,不仅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发展方向的统一,更有利于量化保障成本、确定保障范围和程度,同时对于商业补充保险框架的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建设都将起到关键作用。

    据焦亚辉介绍,《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了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能起到增加老年护理从业人力资源供给,提高服务质量的作用,同时扩大老年护理从业人员队伍,解决社会就业岗位。(记者 金振娅)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