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标准“带入原则”3.4.2和本底应用解读
本次主要解读GB2760中带入原则3.4.2。本条是 2014 版GB2760新增条款,针对的是为食品终产品“量身定制”的食品配料中添加在终产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做法。
另外,食品中因原辅料本身含有或加工工艺如发酵产生某代谢物等,即行业通常所说的“本底”。本底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无直接关联,但人们常因不了解本底概念而仅仅依据测定结果来简单地进行判定,混淆了“不得使用”和“不得检出”,尤其在检出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可能考虑不周。因此本文也会综合已有文献或资料,归纳出业界较为关注、在食品中存在本底的化合物。由于区域、季节、原料、工艺不同等都会影响本底水平,归纳情况仅作为参考。
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监管部门等,都应从尽可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地应用好“本底分析”。
3.4.2带入原则
本条规定的在食品配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是为了在特定终产品中发挥工艺作用,而不是在食品配料中发挥工艺作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此添加剂必须是GB2760规定可以使用于该食品终产品中的品种,而且在配料中的使用量要保证在终产品中的量不超过GB2760的规定。(2)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的配料仅能作为特定食品终产品的原料。(3)标签上必须明确标识该食品配料是用于特定食品终产品的生产。
比较常见的这类食品配料有:用于肉制品加工的复合调味料和裹粉、煎炸粉,其中加入着色剂、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甜味剂、抗氧化剂、防腐剂等,在最终产品肉制品中发挥改善色泽、调整口感、增加风味以及提高出品率等工艺作用。用于糕点加工的蛋糕预拌粉,其中加入膨松剂、乳化剂、增稠剂、水分保持剂、酸度调节剂、着色剂等,使最终产品糕点品质改良,更具弹性和松软性。糕点专用油脂,加入β-胡萝卜素油溶性色素,可充分分散均匀,用于各种中西式糕点中。另外,还有冰淇淋预拌粉、碳酸饮料用糖浆、面包专用小麦粉、果冻布丁用粉等,为使用方便,可能预加入甜味剂、着色剂、增稠剂、防腐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酸度调节剂等。
因此,在某食品中检出某添加剂时,要考虑是否存在3.4.2带入原则。一是要注意标签是否明确标识用于某种特定食品终产品生产;二是检出的量,按照配比换算到终产品中的量后,是否超过GB2760规定的用量。
本底分析
GB2760规定不得使用某食品添加剂的某食品中检出时,尤其检出水平较低情况下(本质上不发挥工艺作用,检出不意味着使用),不仅要考虑带入原则,还要考虑是否存在本底,为更科学,更准确地进行综合判定,下面汇总可能带入的化学物质名称和相关食品品种。(见图表)
苯甲酸:苯甲酸天然来源很多,自然界许多动植物本身存在苯甲酸。食品中苯甲酸主要有几种途径:一是本身就属于自然界次级代谢产物,二是植物和微生物体内的苯丙氨酸的代谢降解生成苯甲酸,三是马尿酸在乳酸菌作用下水解生成苯甲酸。关于苯甲酸本底研究文献很多。综合来看,要注意牛奶及其制品、发酵食品(如酸奶、葡萄酒、黄酒、豆豉等)、干大枣、蜂产品、蔓越莓等。中国蜂产品协会也曾指出,研究发现蜂蜜中苯甲酸含量与蜂蜜品种、原料区域、储存条件、储存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并声称收集了160个批次的蜂蜜成品和原料,苯甲酸检出率达 85%以上,检出值在0-16mg/kg之间。而乳及乳制品中苯甲酸含量与微生物有很大关系,主要是马尿酸在乳酸菌作用下水解生成苯甲酸。
磷酸盐:有研究表明,小麦粉中磷酸盐本底含量在2.55-3.59g/kg之间,而生鲜肉中磷酸盐本底含量调查发现,含量已接近或部分超过GB2760规定的限量值,因此了解本底水平尤其重要。
铝:铝是自然界中丰富的元素,不少食品中都存在铝本底。综合文献来看,发现花椒、茶叶、海苔等含量较高,在食品中如使用了上述原料,需综合考虑判定。但从食品安全风险角度考虑,即使为本底带入,如某食品辅料易富集较高含量的某化合物,生产加工者也应加强对原辅料风险因素控制或调整配方比例,尽可能减少终产品中含量。#p#分页标题#e#
另外,查阅一些产品标准,也能积累一些产品中某些化合物的本底要求,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如:
NY/T843-2015 绿色食品畜禽肉制品,亚硝酸盐(以NaNO2计)<4mg/ kg;
NY/T898-2016 绿色食品含乳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0mg/kg;
GB/T21732-2008 含乳饮料,苯甲酸≦30mg/kg;
GB/T13662-2018 黄酒,苯甲酸≦50mg/kg(标准中备注黄酒发酵及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苯甲酸);
GB/T15037-2006葡萄酒,苯甲酸≦50mg/kg。
文中只依据现有资料列举了可能的本底情况,但因客观情况不能给出具体的水平值,也未能囊括可能存在的其他所有本底情况,这需要我们在工作开展中不断积累和发现分析。
总结与体会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日常开展工作中,对一些原则的理解偏颇往往是由于不知或对标准认识不到位引起的,因此日常要多看多想多收集。笔者对此方面信息收集的体会如下:要多和同行交流,多查阅文献(例如,搜索本底关键词),多和行业交流,也可以日常收集一些原辅料来进行摸底调查,还可以多了解一些后处置风险排查中关联的靶向线索。这样,关键信息就会日积月累,在我们检验结果判定、风险原因排查、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等过程中,就能做到更为客观和科学的综合研判。□余晓琴(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