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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9-09-02
来源:
鲁质监标发〔2018〕20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序号 | 地方标准编号 | 地方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DB37/ 2373-2018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 2373-2013 | 2018-07-03 | 2019-01-01 |
2 | DB37/ 2374-2018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 2374-2013 | 2018-07-03 | 2019-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