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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9-09-02
    来源:

    鲁质监标发〔2018〕20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DB37/ 2373-20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32018-07-032019-01-01
    2DB37/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2018-07-032019-01-01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