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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9-09-16
    来源:

    鲁质监标发〔2018〕31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3月10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3416.1-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

    DB37/ 3416.2-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 沂沭河流域》

    DB37/ 3416.3-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

    DB37/ 3416.4-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

    DB37/ 3416.5-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

    附件:《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10日

    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DB37/ 3416.1-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部分代替:

    DB37/ 656-2006

    2018-09-102019-03-10
    2DB37/ 3416.2-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 沂沭河流域部分代替:

    DB37/ 599-2006

    2018-09-102019-03-10
    3DB37/ 3416.3-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部分代替:

    DB37/ 599-2006

    2018-09-102019-03-10
    4DB37/ 3416.4-2018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 675-20072018-09-102019-03-10
    5DB37/ 3416.5-2018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676-20072018-09-102019-03-10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